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公布常州市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03-02 19:14:50
作者:Kaiyun热处理团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等要求,现将我市第三批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予以公布,并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工矿用地土壤环境管理办法》和《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有关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的管理要求,及时将有关要求传达到企业,督促重点监管企业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各项污染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三、《常州市土壤污染防治工作方案》中要求“自2017年起,各辖市、区人民政府要与重点行业企业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明确相关措施和责任,责任书向社会公开。”2020年7月底前,各直属局要督促辖区内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与当地人民政府签订土壤污染防治责任书,并向社会公开。
主办: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承办:常州市大数据管理中心版权所有:常州市人民政府电子邮箱:br/>
地址:常州市龙城大道1280号 (市行政中心)3号楼B座116室技术支持电线